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,鼓励教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,营造良好学术氛围,强化廉洁自律管理意识,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对原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,出台《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(市行政学院)科研资助办法(试行)》。
《办法》从多方面对市委党校科研咨政类成果的资助标准、资助方式、资助节点等进行了改良创新。一是与时俱进,资助标准额度提升。对课题类、决策咨询类、专著类等成果进行更精准、更细化地多维度、多层次支持,大幅度提高资助额度。二是突破传统,资助方式提档升级。在鼓励多出高端科研成果方面进行初探尝试,将“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课题”视为“结项校级一般课题”进行等额资助,为科研人员冲击高端科研成果增添动力。三是革故鼎新,资助节点时间前置。各类课题在研期间即可按指定比例报销相关费用,把科研人员从只能在课题结项时间点进行报销的制约中解放出来,为相关课题的前期启动及中期研究提供资金保障。
该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调动教研人员参与科研积极性,提高科研创新动力,推动市委党校整体科研咨政水平不断提升。